过,仙人们并没有怪罪他们,这让占人们更加欢喜了:按照他们自己的道理,姐妹捕一个本地的奴夫回家,并不能算是很大的事情,既然她能做到,那就不是错事。
仙人们是很通情达理的,这让占人们更加欢喜了,他们甚至想要多供奉一尊女神,那就是带来这些礼物,又高又壮的女仙人,她的身形令姐妹们非常艳羡——如此的健硕,就说明旺盛的生育能力,这对于占人姐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。南洋的土人们甚至有些还崇拜妊娠纹,会给女神的腹部刻印上妊娠纹,妊娠纹意味着多次生育,意味着种族的繁盛,是神性的象征。这种喜爱并非只局限于信仰本地神的占人,甚至在信仰天竺教的南洋种族中,都有类似的痕迹。
“想要塑造我的神像?”
本地神是多神信仰,多供奉一尊神像不是什么大事,不过,女仙人还是拒绝了,她有些吃惊地说,“这个是不成的,因为我……嗯,我也有我供奉的神灵。”
连仙人都供奉的神灵!
占人们一下就打起了精神,他们渴望地望着通译,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指点,开示这万神之神的姓名,通译想必也将他们的意愿传递了过去——能带来这样的盐糖和餐盘,这样的神一定神通广大,几乎无所不能,占人们并不介意多信仰一尊这样灵验的神灵!
几个仙人互相商量了一下,他们的意见似乎也并不统一,土人们惴惴不安地等待着,过了一会,女仙人似乎压制住了所有反对的意见,沉着地对他们点了点头。
“我的神灵叫做谢六姐。”
通译一脸肃穆地翻译了起来,“你们想要信仰她是可以的——但是,你们会说汉语吗?”
他的表情是深沉的,好像占人们正要错失什么宝贵的机会。“不会的话,我们可以教你们。这是信仰六姐的先决条件——你要学会我们华夏人通用的语言,你们愿意吗?”
占人们对视了一眼——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?
“我们愿意!”
一袋盐-一对象牙
“你要出名了呀, 庄小弟!”
“是啊是啊,少年成名,我看那, 你的第一本小说不大卖都不行了——咱们华夏的读者千千万万,哪一个如你有这样一番奇遇?下个南洋,还令土人公主神魂颠倒, 成了南洋出名, 倾国倾城, 褒姒妲己一般的美男子——”
“哈哈哈哈——行了行了, 别闹了, 好了,庄长寿, 别哭啦, 你们不是什么都没做过吗, 传染不了疾病。”
买活军的这几个兵丁, 嘲笑庄长寿时是非常理直气壮的,因为他们毕竟为了庄长寿特意走了二三十里路,在路上呆了两天时间那, 虽然买活军有自己的考量, 但这份人情也是实打实的,庄小弟被他们调侃几句,也是应该的事情。
甚至就连最温厚的徐侠客,也不曾拦在头里,只是没有和兵丁们一起打趣庄小弟罢了,张宗子更是被逗得乐不可支, 畅笑了好一会儿, 才开解道, “你的脸上不会被刻上梅花斑的!放心好了!”
庄子的哭声便逐渐止住了,他揉着肿胀通红的双眼,语气有几分将信将疑的,“真的吗?可是,可是……”
“可是什么?”
这天下任何事情,只要和男女有关,便能引来旁人窥探的兴趣,哪怕这几个兵丁对纹面刺青、又黑又矮的公主们并没有什么兴趣,但也不妨碍他们一下来了劲儿,探听庄长寿承受的非人待遇,“她们怎么你了?”
庄长寿面色便发红起来了,他先不愿说,但心中到底是不安的,忸怩了一会,附耳对同龄人中相对文雅些的张宗子说了,张宗子听了说道,“哦,这个还好,手碰到了没有什么的,把玩几下不会传染——”
余下几个兵丁于是一发又哄笑了起来,庄长寿浑身都红透了,他穿着买活军带来的短袖衣衫,因为是兵丁们支援的,有些过大了,可见到一直脸红到了肚皮上去。“她们的手好脏啊——有泥还有血!”
“那个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,行路时有在身上抹泥的习惯,尤其是庄少爷细皮嫩肉的,若是不裹了泥,路上行走,惹来一群小咬的话,那种痒是能让人发疯的。”
通译忍着笑解释道,“应该浑身都给抹上了,但那处皮肤是最娇嫩的——这种草药泥抹上之后可以维持几天的药效,庄少爷的衣服不合身,也没有扎绑腿,明天动身时,还是抹些泥为好。”
庄子这才恍然大悟,“难怪我要去洗掉这些脏东西时,他们不太乐意,可惜,我说的他们听不懂,他们说的我也听不懂。”
他的运气的确还算是相当不错的,被公主一行人带走之后,第二日一早就被国王的侍卫追了上来,不过,当时庄子反抗得厉害,侍卫们和他也无法沟通,再加上买活军也有意到村落拜访送礼,侍卫便陪他一起来了村子里。
因此,公主未能染指他的清白,而庄子最害怕的就是因此染病,在出发前,买活军已反复强调过了杨梅疮的可怕之处,以及患病后的严重后果,并明说了,南洋各港,都有很多伎女接待西洋水手,而西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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